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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余姚市朗霞街道"专精特新"奖励政策: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发布日期:2023-10-24 09:52浏览次数:

宁波市余姚市朗霞街道"专精特新"奖励政策: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余姚市人民政府朗霞街道办事处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朗街政〔2021〕91号

各行政村(居)、机关各办(所线中心)、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街道工贸经济不断转型升级,不断增强街道 经济的创新力和竞争力,助力企业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政策意见:

一、加大招商选资力度

(一)引进重大龙头项目。鼓励引进产业带动强、投资额 度大的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国企央企、行业龙头、战略   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房地产除外)等项目,对投资1亿 元以上或对我街道工业转型升级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工业、商贸、旅游、文化、"互联网+"等优质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

(二)鼓励外资引进到位。对当年新引进的外资按实到外资(含专利技术出资)每到位100万美金/1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对企业进行奖励(以余姚市招商甲心认定为准)。

(三)强化招商引资激励。积极鼓励开展市场化招商,对引荐市外投资项目(不包括房地产项目和增资扩股项目)的企  业、机构、平台或个人,项目成功落地且实际投资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或150万美元及以上前,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 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奖励资金在项目投产后兑现。

二、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四)推进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对当年亩均税收在街道平均值以上,主营业务收入、税收缴纳总额排名前三位的工业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排名在第4-6位 的给予每家8万元奖励,排名在第7-10位的给予每家6万元奖励。加大高成长企业扶持力度,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 元以上且增幅排名前十位的工业企业,给予每家2万元奖励; 对当年新列入市350梯度培育企业的给予每家1万元奖励。

(五)促进优势产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对当年新认定为规 上的工业企业,每家奖励1万元: 对当年月度上规的工业企业, 奖励3万元。

三、关注亩均效益,推进集约利用发展

(六)关注企业亩均效益。对年度亩均效益被街道评定为A 类的前十企业给予每家2万元奖励。

四、积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七)提升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对当年新认定的余姚级、 宁波级、省级、国家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分别奖励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宁波级及以上企  业研究院,奖励2万元;对新列入余姚市级及以上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奖励2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 万元。

(八)加快智能制造推广。对经上级部门认定、企业自主 研发生产的智能制造国内、省内、宁波市内首台(套)产品,  分别奖励6万、4万元、2万元;对当年入库宁波市"专精特新” 培育库中小企业,每家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对当年新列入国 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 当年列入宁波市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的企业,每家企业给予3 万元奖励;对当年新列入"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企业,每 家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当年新列入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 重点培育企业,每家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九)鼓励企业加大智能设备投入。对当年统计联网直报 平台投资报表中设备技术改造,投入在3000万、4000万以上的 企业,分别奖励3万元、5万元。

(十)鼓励企业制定行业标准。对主持修订国家标准   (排名第一)并于2021年实施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五、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十一)提振企业出口贸易信心。安排40万元专项资金,用 于对外贸易出口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出口增长100万美元对该 生产企业奖励1万元人民币,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

(十二)推动服务外包提质增效。培育扶持一批服务外句 企业,对当年新认定、新注册的服务外句企业奖励2万元;当  年填报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500万美元以上或在岸执行额5000  万元以上的再奖励2万元;当年度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额每500  万美元奖励0.5万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当年在岸服务外  包业务额每5000万元奖励0.5万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

(十三)支持企业走出去。鼓励在境外设立企业或办事机 构,对当年度通过国家审批的企业或办事机构一次性奖励5万 元;在境外并购、参股企业,中方投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 新增500万美元以上境外承包工程,对中方投资企业一次性奖 励3万元;并购、参股设计研发中心,且中方投资50万美元以 上,一次性奖励3万元。

六、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十四)鼓励商贸企业做强做大。对当年营业收入达到1

亿元、2亿元的企业且同比增幅在10%以上的商贸企业,分别奖 励1万元、2万、3万元;对当年首次从"限下”转"限上"的 商贸服务业企业(包括个体户),给予每家1万元的奖励。

(十五)鼓励制造企业二三产分离发展。对从制造业中分 离出来的第三产业企业,当年达到限上规模并新增入库的,给 予每家奖励2万元。

(十六)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展会。对当年积极参加市级会 展的企业,按每家2万元进行补助。

(十七)鼓励发展现代物流业。对当年首次营业收入超过  2000万元物流企业,且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奖励1万元;对当年新成立且实到注册资本500万元(含)以上的物 流企业,给予每家0.5万元的奖励。

(十八)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对新注册的企业,当年网上 销售额突破200万元的,给予1万元的奖励;对原注册的电商  企业当年网上销售额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  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和3万元。

(十九)发展全域旅游。鼓励发展旅游业,振兴农村经济, 在创建工作中新认定的省 A级景区村庄一次性奖励10万元,省 A 级景区村庄一次性奖励 20万元,省 AAA 级景区村庄一次性奖 励50万,按等级逐级奖励。

(二十)鼓励发展民生工程。对当年农贸市场进行改造, 被评为(包括复评)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标准的分别给予 每家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补助,对投资额150万(含) 及以上的农贸市场一事一议。

(二十一)推进街道食品安全建设。为保障街道食品安全 健康发展,推进食品安全领域放心消费建设工程,为辖区内参 保食品安全责任商业保险的小餐饮店,给予每家700元的补助。

七、加强工贸队伍建设

(二十二)开展企业优秀工作人员评选活动。根据报送项 目数、总量、增幅综合评选企业优秀工作人员一、二、三等奖 各10名,分别奖励3000元、2500元、2000元。

(二十三)实行劳务补贴。对按时报送年度规上工业企业 国家直报平台的工作人员给予600元/人的补助;给予按时报送 规下工业企业各类平台的工作人员总计2万元的补助;对按时报送投资类、商贸类报表的工作人员给予500元/人的补助。

八、支持企业平安发展

(二十四)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创新奖。对各危化企业、有 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打   火机企业当年实行安全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工作的,给予每家   2000元的奖励。

九、优化发展服务环境

(二十五)不断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提高街道内市属职能 部门服务和管理质量。对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企业反响  好的市属职能部门,评选为优质服务单位,年度进行通报表彰。

十、附则

(二十六)凡当年度发生较大安全生产、重大食品安全、 环境污染事故、污水纳管不到位、严重欠薪事件、重大社会不 稳定群体性事件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二十七)本政策执行起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街道 原相关政策自行终止。

余姚市人民政府朗霞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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