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家、本市各项决策部署,有力落实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接续政策和《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着力夯实区域经济发展基础,全力打好经济恢复重振攻坚战,在前期发布的《杨浦区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区15条”)和《杨浦区全力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以下简称“区30条”)基础上,制定杨浦区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如下:
一、支持困难行业恢复发展
加大对文化旅游体育等困难行业纾困力度,按国家、市的统一部署,对符合条件的商业影院、体育健身场所、酒店宾馆、A级景区等场所、企业做好各项补贴落实工作,助力文体旅等行业企业开展商标质押工作。优先支持物流、餐饮、零售、文体旅等困难行业企业投保营业中断险、货物损失险、健康保险等疫情防控保险产品。积极支持会展、广告等行业恢复发展。(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体育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区商务委)
二、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恢复
完善全生命周期投融资服务链,向中小微企业“首贷户”提供贷款贴息贴费支持。对2022年第四季度通过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担保、从区内商业银行首次获得普惠贷款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不少于2%的贴息补助,单户企业贴息金额最高20万元。对区内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向中小微“首贷户”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按照1%收取担保费,超过1%以上部分,按照最高2%年担保费率直接补贴给融资担保机构,同一家企业补贴支持最高10万元。对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且承租国有房屋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底。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按规定顶格减征“六税两费”。养老托育行业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实施清费减负系列行动,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缓缴清单,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和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鼓励龙头企业发挥对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促进办)
三、支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
支持先进制造业龙头企业提级发展,对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等不同规模的按规定予以支持。对首次成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并在采购数字化管理、技术创新、法律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等方面获得市级资金奖励的企业,按其产值增速进行分档配套支持。按要求继续延长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五税两费”缓缴期限,对制造业新增增值税留抵税额实行即申即退。对首次成为规模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成长性企业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税务局、区科委)
四、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茁壮成长
对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不少于30万元、最高50万元资助。建立“专精特新百企行”服务机制,为每家企业配备1名服务专员。推出“专精特新加油站”品牌服务系列活动,促进企业创新能力、综合实力提升。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开展知识产权入园惠企培训活动,帮助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开发、运用、保护、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五、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
聚焦自主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建立以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为主体的培育库,梯度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技术领先优势和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型企业。对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市、区联动给予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5%的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对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设备购置支出一次性税前全额扣除并100%加计扣除。(责任单位:区科委、区税务局)
六、支持优质企业加快上市
实施“浦江之光”闪耀杨浦专项行动,发挥知名投资机构、券商等作用,完善拟上市企业前瞻发现、梯队培育机制,支持更多创新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对在国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给予改制及上市补贴,最高300万元,海外上市或重组上市企业参照执行。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N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改制及挂牌补贴,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科委、区商务委、区投资促进办)
七、支持超前布局新赛道
立足创新发展新阶段,超前布局新赛道,培育壮大新动能,研究制定数字新赛道三年实施方案,以“元宇宙”、智能终端为发展“双引擎”,绿色低碳为可持续发展基础,促进新赛道产业深度融合。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加速实现经济、生活、治理领域全面数字化、智能化,支持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场景建设。对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网络安全、数字孪生、智能网联汽车等新赛道领域企业,在核心技术攻关、创新融合发展、高端供给能力等方面获得上海市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按照市级支持资金一定比例给予区级配套支持,最高2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委、区商务委等)
八、支持消费和外资外贸稳定复苏
着力激发终端消费活力,引导电商平台运用优惠券、红包、消费补贴等促销手段,创新开展各类线上线下联动促消费活动,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主题鲜明的促销活动,推动体育消费、文旅消费等新型消费发展,促进区域消费能级稳步提升。拓展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加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引进力度,发挥“6+365”平台对接进口商品展示展销作用,促进参展企业与区内商贸企业开展深度合作联动。对接市贸促会,建立重点外贸企业诉求解决机制,为稳外资促外贸提供有力支撑。按规定持续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税务局)
九、支持扩大有效投资
加强重大项目规划、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围绕地方政府“专项债”、基础设施REITs、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政策支持领域和项目范围,滚动做好项目梳理、谋划和储备,推动已申报项目年内尽早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实现区域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良性循环。完善规划调整、多渠道融资等支持政策,持续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全力打响零星旧改攻坚战,加快实施旧住房成套改造,积极争取市级政策试点。充分发挥区扩大有效投资联合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以合并审批、分期审批、格式化审批、容缺后补等为抓手,精简项目审批流程,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各环节进度。巩固拓展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承诺制,全面实施“桩基先行”,对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开展单独竣工验收。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加快推进“三个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全力抓牢美团上海科技中心、中交集团上海总部基地、哔哩哔哩新世代产业园等一批在建重大产业项目,强力攻坚抖音集团上海滨江中心、合生项目等一批新建项目尽早开工,加快开展轨道交通20号线、嫩江路越江隧道、古船博物馆等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区重大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科委、区文化旅游局等)
十、支持多措并举保就业
严格落实国家、本市各项就业促进政策。优化餐饮、住宿等行业稳岗补贴认定条件,对连锁企业分支机构主营业务为提供餐饮、住宿服务的,可将经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分支机构纳入一次性稳岗补贴范围。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范围扩大至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等重点群体。落实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申即享阶段性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缓缴措施,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
国家、本市、本区出台的关于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相同扶持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不同扶持事项可以叠加享受。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区15条”和“区30条”政策按照原规定继续执行。国家、上海市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相关部门要主动对接市级部门,抓紧制定发布配套实施细则,明确申报流程和办事指南,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实行便利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高效直达市场主体、尽快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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