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激发企业主体积极性,加快关键环节突破,加速培育更多的国家和省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新优势,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通过示范引领、政策扶持和精准服务,引导中小企业专注主业、专注研发、提升品牌,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专业化”发展。支持我县企业采用专项技术或工艺,生产制造专用性强、专业特点明显、市场专业性突出的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具有专业化发展优势。
2. 坚持“精细化”发展。支持我县企业采用精细适用技术或工艺,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通过精细化管理和精心设计,生产精良产品。
3. 坚持“特色化”发展。支持我县企业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域特点或具有特殊功能的产品,提供特色化的服务。
4. 坚持“新颖化”发展。支持我县企业依靠自主创新、转化科技成果、联合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研制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较高附加值和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高新技术产品。
(二)总体目标
三年行动期间(2022—2024年),每年分别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含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1—2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5家、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15家,产业链价值链加速向中高端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确立标准,建立企业培育库
1. 制定入库标准。重点围绕全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和“531”重点产业链、我市“3+N”产业体系以及我县高端装备、新材料、大健康三大主导产业中的重点制造业企业,聚焦产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优势成长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四新类企业,结合省级入库标准(见附件1),建立我县本级培育库并细化企业入库条件(见附件2),引领企业对标找差、积极创建。(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2. 遴选入库企业。县工信局负责组织遴选入库企业,经企业自主申报,对照培育企业标准,将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成长性好、专业化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产品服务特色化明显的企业纳入县级培育库,确保累计入库培育企业超150家,力争推动30家企业进入省级培育库、50家企业进入市级培育库。入库企业将被列为重点培育和优先向上推荐对象,组织参与专题性培育活动。(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3. 实施动态管理。县工信局加强对入库培育企业的运行监测和动态管理,各镇(街道)、开发区配合实施,原则上每年对入库企业名单集中核实调整更新一次。(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各镇、各街道、开发区)
(二)精耕细作,开展培育升级系列行动
4. 推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引导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攻关,提升产品和服务竞争力。建设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科研机构广泛参与、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产业创新联盟,归纳梳理全县主导产业共性技术需求,统筹推进各类联合创新项目。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引领上下游企业加强产业协同和技术合作攻关,加快构建协同创新体系,提升产业链创新水平。持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及申报工作,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到2024年,全县新增20家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包含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
5. 推进企业加快技术改造。鼓励引导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对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企业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进行提质改造,加快推进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加快成套设备改造更新,提高产品技术、安全和质量工艺。引导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大在“四基”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基础技术)的技改投入,推进强基工程项目建设。到2024年,新增省级首台(套)重大装备6个。(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6. 推进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引导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强智能制造单元、智能产线、智能车间建设,开展现有装备适应性改造和关键工序核心装备升级换代,优化改进工艺流程和组织方式。推动企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加快PLM、MES、APS、SCM、WMS等系统集成应用,实现生产管理全流程的智能管控。围绕“设施互联、系统互通、数据互享、产业互融”,支持龙头企业建立覆盖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制造模式,创建一批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省级智能车间(工厂)。到2024年,全县新增省级以上智能车间(工厂)6家,市级以上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5家。(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7. 推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引导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升基础管理能力,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以及互联网手段等,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质量和绿色管理体系,促进企业加强生产现场管理。严格日常安全监管,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推动企业健全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从根本上预防和压降生产安全事故,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聚焦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需求,加强对企业家特别是新生代企业家的能力培养,注重引进和培训一批企业领军人才、企业管理人才和企业数字化人才。到2024年,全县培训超过1000名企业家、中高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创业创新人才,推动30家企业实施节能及循环经济改造。(责任单位:县工信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人才办)
8. 推进企业培育质量品牌。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积极参与国内标准化制定活动,承担各级标准化技术机构秘书处工作,对照国内国际先进标准开展达标提升行动,以标准化引领推动转型发展;支持企业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研制省级团体标准,争创“江苏精品”,通过品牌建设提高产品附加值;引导企业大力推行卓越绩效管理,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一对一帮扶指导,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争创国家、省、市质量奖;推动企业与国内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有效对接,引导企业将自主技术及时转化为发明专利,增强创新供给。到2024年,全县新增国家、省、市质量奖1个,“江苏精品”2个,企业发明专利260件,主导或参与研制国际、国家、行业和先进企业标准10项左右。(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9. 推进企业扩大市场份额。鼓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有效对接产业内上下游龙头企业,争取合作机会;支持企业积极参加各类政府组织或市场化运作的展览会,不断拓展国内国外市场;推动企业着眼细分行业领域,持续提质增效,以品牌、质量、技术等特有优势,先人一步抢占市场份额,提升市场占有率。积极为企业搭建平台,邀请上级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专家对培育企业进行专题培训指导,促进企业与部分细分领域行业协会的对接联系,鼓励企业主动参与协会的建设和管理,争取更多行业内展示机会,不断提升行业话语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工商联、各相关部门)
10. 推进特色集群打造。围绕我县高端装备、新材料、大健康三大主导产业,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发挥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等龙头骨干企业标杆引领作用,带动一批企业提高创新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吸引一批上下游企业项目落户投产,打造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推进集群平台载体建设,到2024年,全县新建成3家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家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科技局、各相关部门)
(三)个性辅导,精准化服务企业创建申报
11. 入库企业分类辅导。对我县入库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行认真摸排,对照国家(单项冠军)、省、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见附件3、附件4、附件5),制定个性化培育发展方案和申报计划,指导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提升改造,提升发展质态和创建成功率。(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12. 推荐申报国家、省市认定。每年从我县入库企业中遴选一批优质企业,推荐申报单项冠军和国家、省、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示范引领全县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进。成立县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工商联、金融管理服务中心,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工信局,负责工作的推进落实与沟通协调。建立重点责任部门月度联席会议制度,由组长或副组长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推进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季度信息通报机制,挖掘工作特色亮点,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在全县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调动政府部门、服务机构、相关企业多方协同落实行动方案。
(二)强化挂钩帮扶。建立县四套班子领导、镇(街道)主要领导、重点责任部门挂钩服务在库企业制度,广泛开展走访企业、纾困解惑,加强与企业的日常沟通联系,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及时闭环”,着力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
(三)强化资金扶持。加大县级资金支持力度,设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专项经费并纳入工业经济稳增长专项资金预算,用于组织对入库企业的负责人培训、标杆观摩、境内外参展、邀请协会和部门专家指导等。对入库企业在国家、省市各类扶持资金及项目申报时予以优先推荐,获得上级资金奖励的,不影响县级产业发展资金政策的再次奖励。拓宽企业信贷融资渠道,促进社会资本加大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股权投资力度。加强对库内企业的挂牌上市辅导,对我县在上市培育中取得突破的企业,按照淮安市《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淮发〔2022〕4号)文件给予政策支持。
(四)强化培育服务。整合各类服务资源,为入库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知识产权应用等专业化公共服务。支持已经获得国家或者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建设专业化培训服务基地,为培育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专业化服务。有效运用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加强资源信息共享,促进培育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开展合作。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一批政企联络员,搭建企业与政府常态化对接沟通渠道。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绿色通道评审职称。
(五)强化检查规范。进一步控制和规范涉企检查,除上级安排的交叉检查和必要的专项检查外,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入库企业环保、安全、消防等方面的首次检查,慎用停产、罚款、上网等处罚手段(除重大隐患外),原则上采用整改和限期整改等方式,尽可能降低对企业培育、生产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
(六)强化专项考核。将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工作纳入镇(街道)、开发区新型工业化常态化考核和高质量考核加分重要内容。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与项目建设、党建等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抓好落实,做好日常服务和跟踪。县级层面各相关部门全面建立入库企业的“一企一册”台账,专人跟踪、全程把控,建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专项报告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和运行监测,不断总结和交流工作经验,有序推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
(七)强化典型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资源,开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栏,加强典型案例推广,重点宣传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创新精神和突出贡献,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 省千企升级企业入库标准条件
2. 金湖县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入库条件
3.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申报条件
4. 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
5. 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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