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工作组,中以办,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公司,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要求为引领,紧扣“十四五”战略定位,聚力“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促进武进国家高新区工业经济实现“五年倍增计划”,至2025年,实现工业开票2400亿元、工业入库税收100亿元,特制定若干政策。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1、鼓励销售再上台阶。对当年开票销售收入首次超过5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和1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
2、促进税收稳步增长。对净入库税收10亿元以上、5-10亿元、1-5亿元、5000万元-1亿元,税收两年平均增速达20%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奖励500万元、300万元、50万元、30万元。
二、推进工业智能制造
3、支持智能装备投入。对当年新增智能化高端设备投资额500万元(含设备配套软件)以上,且亩均税收贡献超过30万元的工业项目,属于机器人、智电汽车、集成电路产业的给予比例最高不超过设备投资额5%的奖励,其他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给予比例最高不超过设备投资额3%的奖励,以上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4、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对新认定的省级示范智能工厂、示范智能车间,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示范智能工厂、示范智能车间,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工业互联网类试点示范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贯标2.0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
三、鼓励品牌标准创建
5、鼓励品牌质量建设。对首次获得中国工业大奖、表彰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5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新获评的国家质量标杆企业,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对新获评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区长质量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当年新获评中国驰名商标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6、鼓励技术标准制定。对当年完成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排名前三位)和行业标准的企业(主要起草单位排名第一位),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对当年新建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TC)、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SC)、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组(WG)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四、培育特色优势企业
7、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对新获得国家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对新获得省专精特新企业(含省专精特新产品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隐形小巨人企业)称号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8、鼓励创建绿色企业。对当年获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标杆企业”、“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
五、提升智造服务能力
9、支持服务型制造发展。对在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总集成总承包、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和全生命周期管理领域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对年营业收入超2000万元的制造业企业,其中综合服务型收入占比首次达10%、20%、30%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六、促进外贸稳步增长
10、鼓励开展海关认证。对首次取得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附则:
1、凡享受本政策的企业,必须在武进国家高新区内注册纳税,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统计。企业被行政处罚或被查处偷漏税行为;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保、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社保纠纷;被认定为“散乱污”或在“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中被评为C、D档;纳税低于园区亩均税收水平的,有以上情况之一的,当年度不得享受本政策。
2、在招商引资政策优惠享受期内的企业,不再享受本政策。同一事项与上级或其他政策交叉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和“不足部分补差”原则享受。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度上缴税收所形成的地方贡献部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3、本政策由武进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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