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量质并举、能级跃升,现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支持政策的基础上,推出一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强做优的针对性举措,具体如下。
一、支持企业投资扩产。引导企业加大技术装备投入,按投入总额的10%,给予当年累计最高800万元的奖补。对企业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获得的1000万元以上项目贷款,按照贷款总额的1%给予一次性贴息,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支持银行金融机构设立低于贷款市场平均利率的“专精特新贷”产品,优先给予再贷款、再贴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二、鼓励发行中长期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主体发行企业债券投向专精特新发展领域,优先纳入省企业债券项目储备库,实行“即报即办”,加快和简化办理程序。支持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集合票据进行融资,鼓励担保机构提供增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紫金投资集团、南京证券)
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设立“专精特新保”融资担保产品,为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在南京金服平台上,企业可享受年度累计6000万元额度的“零成本”民营企业转贷基金,可对授信2000万元以下无抵押、无质押“宁创贷”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免保费政策性担保。支持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按照现行科创板标准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紫金投资集团、南京证券)
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市级重大科技专项中,设置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专题板块。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研发方向纳入市级以上重点支持领域。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备案及评价工作,鼓励企业专注核心技术、深耕细分领域、持续产出高质量专利,对首次通过评价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五、加速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开展第三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诊断,按照最高不超过1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第三方机构补贴。对首次获评省级示范智能车间和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六、鼓励企业引进技术管理人才。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的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名)列为C类人才,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名)和高技能人才(连续在同一企业工作15年以上的高级技师)列为D类人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房产局、市工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七、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在禄口机场、南京南站、高速沿线等重点场所设置“专精特新宣传专区”,免费展示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的产品和服务。鼓励企业参加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对其生产的设备、产品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可不进行招标或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对其中的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给予10%价格扣除。(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八、保障中小企业发展空间。大力发展都市产业,命名并打造一批市级都市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工业楼宇。全面推进高标准产业载体建设,确保“十四五”末新增高标准产业载体900万平方米以上,都市产业载体达到150万平方米以上,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空间保障。目标任务纳入对各板块高质量发展考核。(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九、精准高效服务企业。在“宁企通”上搭建跨部门政策发布平台,实现全市涉企政策统一发布、精准推送。建立专精特新企业服务专员库,制定遴选考核办法,汇集政策、信贷、上市、管理、数字化等方面资深专家,分阶段、分层次、分行业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激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外地迁入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本政策支持对象为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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