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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修武县"专精特新"奖励政策:关于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和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3-07-18 09:12浏览次数:

焦作市修武县"专精特新"奖励政策:关于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和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工业经济的综合实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现修武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经开区为载体,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保障,大力实施“ “工业强县”战略,坚持 “企 业家为大、项目为王、招商为先、服务至上”理念,深化创新 驱动、优化产业结构、催生发展动力,做强传统产业,做大新 兴产业,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思路。通过科学规划、政策扶持、优化环境, 充分调动企业和企业家加快工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以做 强骨干企业,做大特色产业为重点,集中力量,加快培育中州 铝业、世邦工业、万方精密、鑫宇光等一批骨干(头部)企业 围绕骨干企业,延链补链和强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重 点项目建设,打造中铝转型示范园、热电产业园、世邦智能装 备产业园、万方高端制造产业园、光电子产业园等一批产业关 联度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特色园区;强化科技创新 引领、推进院企科技合作,大力培育创新平台,积极壮大主导 产业、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不断集聚发展势能。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努力实现“212”产业培 育目标(即:铝及铝加工产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以上,装备 制造产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信息技术产业总产值达到 20亿元以上)和“1212”企业引育目标(即:规模以上工业企 业100家以上,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20家以上,总产值100 亿元以上企业1家,总产值50亿元以上企业2家)。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产业集群培育提升行动

1. 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围绕培育壮大装备制造、铝及铝 加工、信息技术优势产业集群,推动优势产业与数字经济、先 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产业链向中高端延伸。 装备制造产业坚持特色引领、高端突破,发挥世邦工业龙头引 领效应,重点引进智能盾构机、矿山装备、工程装备、环保装 备等同类企业集聚,培育形成一个超100亿级的高端智能矿机 装备产业集群;铝及铝加工产业坚持链条延伸、提质增效,依 托氧化铝、电解铝资源优势,以提高氧化铝产业附加值为核心, 推动精细氧化铝产业链条延伸,加快发展导热填料、吸附材料、 阻燃材料、净水材料、装饰材料等新材料及深加工产业; ; 以提 高铝加工层次和产品附加值为核心,推动铝加工产业链转型升 级,加快发展高档建筑铝型材、交通型材、通讯型材、光伏型 材、家居型材等终端铝制品产业,培育形成一个超200亿级的 铝精深加工产业集群。 

2.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以5G网络建设为基础,以5G产 业为主攻方向,做精做尖光电通讯产业,拓展5G应用场景, 以鑫宇光光电通讯产业园为载体,重点发展高端电子材料及原 器件、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及5G应用,形成一个超20亿 级的信息技术产业集群。坚持“优中培新、有中育新、无中生 有”,重点发展智能制造成套装备、数控精密机床、高端光电 子原器件、精细氧化铝等新兴产业项目,培育形成具有地方特 色的战略新兴产业生产基地。

3.扶持壮大传统产业。结合我县纺织、食品和农副产品 加工等传统产业优势,补齐产业链薄弱环节,打造区域化品牌。 重点扶持华芳、天虹等纺织企业实施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提 质增效扩大规模;积极支持五庆、利民等面粉加工企业加快技 术改造升级,提升面粉产能和品质,积极引进下游知名食品加 工企业,提升食品和农副产品加工产业的附加值;围绕“四大 怀药”区域品牌,支持云台山农业科技公司、云台山医药集团 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扩大“四大怀药”种植面积,做精 深加工。 

(二)实施项目建设推进提升行动 

4.大力开展精准招商。立足产业现状,组建专业招商团 队,用好产业链、目标企业、技术路线、市场分布等“四张图 谱”,从产业链上下游、左右岸入手,精准定位细分领域,突 出重点区域招商,主动对接行业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专 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过驻点招商、大员招商、以商招商、 委托招商等方式,每年引进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0个以上。 

5.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滚 动推进“三个一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 每个项目明确专班,专人推进,对建设进展缓慢、签约未开工、 洽谈落地较慢的项目,强化要素保障,提高服务效率,加快手 续办理,争取早日签约、开工,确保按期投产、达效,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每年实施工业项目30个以上,总投资不低于 60亿元。 

6. 实施“四化”改造。实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服务化改造,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延链发展。到2025年底 培育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家,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1家。 新增3家智能车间和1家智能工厂 

(三)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提升行动 

7.深入推进院(校)地科技合作。开展常态化院(校) 地科技合作及洽谈对接活动,每年集中举办2次以上企业进科 研院所对接交流,促进各类创新资源向修武流动聚集。推动重 点院校和科研院所在修武设立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 中试基地和见习基地。每年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5项以上,在 修武落地科技合作项目2项以上. 

8.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创建研 发平台和技术研发机构。到2025年底,新增河南城盾、万方 精密等6家以上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积极与河南理工大学 合作,筹建科技产业综合体,3年内入驻企业达到20家以上,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家,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团队)2个, 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申请量达70件以上。每年申报市级以上科 技项目10项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1亿元以上。 

9.加大科技创新研发投入。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 全覆盖活动,实现“四有”(即有研发机构、有研发人员、有研发经费、有产学研合作),力争到2025年底,全县规上工 业企业实现研发活动全覆盖,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5%以上。

 (四)实施市场主体培育提升行动 

10.强化龙头企业培育。加快推进中州铝业、世邦工业、 万方精密、鑫宇光等骨干龙头企业的培育,使更多企业进入“头 雁”企业行列。积极鼓励骨干企业延链补链强链,强化核心关 键技术研发,实现精细氧化铝、智能矿机、精密机床、光通讯 元器件等产业集群规模和效益大幅提升。到2025年底,培育 超100亿元以上企业1家,超50亿元以上企业2家。 

11.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按照规模、特征以及成长性等 确定不同的标准和条件,将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成长性好、专 业化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产品服务特色化明显的企业纳入“微 成长、小升高、高变强”梯次培育库。坚持引育并重,每年新 增规上企业6-15家,到2025年底达到100家以上。 

12.培育 育“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企业的梯 度培育体系,打造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 高、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创新阵营”。每年新增省级以上 专精特新企业5-10家,到2025年底达到20家以上。 

三、激励机制 

(一)财政扶持政策 

1.设立企业引导基金。设立2亿元的修武县工业发展引导基金,重点用于支持骨干企业培育、重点项目建设、主导产 业发展,壮大产业集群。 

2.做实中小微企业担保公司。通过财政注资、社会资本 参与等多种形式,持续注入资金,做大做强做活修武县兴业中 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2022年注册资本金达到1个亿,切实解 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3.激励金融单位加大对工业的支持力度。县财政每年综 合金融单位发放贷款规模和增速情况,对先进金融单位优先配 置财政资源。 

(二)培育企业政策 

4.鼓励中小微企业发展。对首次列统规上的小微企业, 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省认定的 “专精特新”中小企 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级“小巨人”中小企业给 予100万元奖励。对国家、省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产品),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 

5.鼓励现有企业新上项目。企业新上项目需征地的,享 受招商引资用地政策。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一1亿元(含 2000万元),从投产纳税之日起,以实际上缴的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县级留成新增部分为基数给予第1年等额奖励,第2至 3年50%比例奖励。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含1亿元), 从投产纳税之日起,以实际上缴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县级留 成新增部分为基数给予第1至2年等额奖励,第3至5年50% 比例奖励。 

6. 鼓励企业以商招商。鼓励县内企业吸引相关上下游配 套企业到我县投资。对企业自主引进关联配套企业,项目投产 后,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1亿元(含2000万元),按照 实际投资的1%o对引荐企业给予奖励;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 上的(含1亿元),1亿元以下部分按照1%o对引荐企业给予 奖励,1亿元以上部分按照0.5%给予奖励,奖金总额最高不 超过200万元。 

7. 鼓励企业提质增效。以上年度企业入库税收为基数, 税收增幅超过规上工业企业税收平均增幅入库税收分别达到 2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的,增幅前三名各奖 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 

8. 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建设。引导企业加 快构建企业自主创新平台,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对被评为国 家级、省级、市级自主创新平台的企业,按省市政策分别给予 奖励。鼓励企业争创知名商标和品牌,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 中国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的企业,按省市政策 分别给予奖励。 

(三)金融扶持政策 

9.鼓励企业上市。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分阶段给 予总额1000万元奖励(纳入省、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后,给予2%的奖励;通过中国证监会河南 监管局辅导备案、向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申报上市材料并 被受理的,给予28%的奖励;通过发行审核、获得批文的,给 予30%的奖励;成功上市后,给予40%的奖励);企业借壳上 市,注册地迁入修武,企业转板上市的,视同首发上市,享受 上述奖励政策;首次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奖励50万元; 挂牌后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再奖励50万元;新三板基础层、 创新层企业在北交所上市或直接到上交所、深交所首发上市 的,或按规定异地“买壳”或“借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修 武的,扣除新三板已兑现部分后一次性予以奖励。 

(四)提升服务水平 

10.深化企业家“暖心工程”。凡属于招商引资的工业企 业,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县委、县政府授予项目投 资者“荣誉市民”称号;企业年纳税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 或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县委、县政府授予企业法人“功 臣企业家”称号;县内企业引进关联配套企业,且投资在5000 万元以上的,县委、县政府授予企业引荐人“发展功臣”称号。 对获得以上荣誉的企业家,县委、县政府每年安排常规体检一 次,并组织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到云台山区域疗养一次。 县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50万元的培训经费,用于企业家培训 提升企业家创新水平和能力。 

11.加强人才引进扶持。鼓励企业引进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行业知名专家等紧缺人才,对引进具有奠基性、战略性、 支撑性的领军人才(团队),特别重大的科技项目实行“一事 一议”,由县财政给予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凡进入我县人才 库的专家级人才,除享受政府津贴补助外,可安排人才公寓 子女择校就学。 

12.开通企业纾困解难热线电话。利用“万人助万企”活 动平台,开通纾困解难热线电话7188609(活动办),全天候 为企业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专班。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分管 工业县领导任副组长,科工局、发改委、集聚区管委会等部门 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专班,每月组织召开工业企业及项目调度 会,梳理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二)奖励机制。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支持工业经济发展 基金,重点用于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创新创优、服 务体系建设等以及奖励政策的落实。对在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 中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除享受企业家暖心服务以外,要给予 企业家社会荣誉和政治荣誉。 

(三)优化环境。持续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规范 项目审批事项,压减项目审批时间,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 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投资营商 坏境。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业项目,提供审批手续全程代办服务。 

五、附加说明 

1.本文件中各项优惠和奖励政策,原则上奖励额度不高 于奖励企业的年度县级留成的30%。 

2. 企业属于政策优惠期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 行,不再重复奖励。 

3.本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如与国家、省、市优惠政策 重叠,按照最优惠条件执行,企业不再重复享受优惠。 

4.本文件企业所享受的财政奖励资金30%可用于奖励企业 领导班子。 

5.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修武县委、修武县 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修发〔2018〕 17号)、《中共修武县委办公室 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修武县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修办〔2018〕36号)的财政奖励政策不再执行,之前出台的 其它文件有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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