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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临泉县"专精特新"奖励政策: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举措任务清单

发布日期:2023-07-05 08:57浏览次数:

阜阳市临泉县"专精特新"奖励政策: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举措任务清单

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举措任务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持续深化“一改两为”,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推动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努力实现全年预期目标。根据我县实际,现制定以下任务清单。

一、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一)深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1.继续减征“六税两费”。落实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的优惠政策。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法定最低标准征收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等车辆车船税。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二)进一步降低涉企收费

2.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现行收费标准80%收取。水资源费按收费标准的80%收取。中小微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90%收取。县市场监管局直属检验检测机构对全县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费用全部减免。对于进出阜阳港临泉作业区杨桥船闸的船舶,由原执行的收费标准为重载船舶0.8元/吨、空载船舶0.6元/吨下调至重载船舶0.72元/吨、空载船舶0.54元/吨,总体收费下调10%。

牵头领导:尹建华、段保卫、翟奇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

(三)切实降低用工用能成本

3.对确因流动资金紧张、缴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3—6个月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政策,并免收在此期间产生的滞纳金。对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实行“零投资”。

牵头领导:尹建华、叶战伟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

4.用户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可采用低压接入,对有电力增容需求的企业,提供用电绿色通道服务。

牵头领导:尹建华、叶战伟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四)积极支持援企稳岗扩岗

5.根据省、市统一部署,适时实施降低社保费率、稳岗返还等政策。强化企业服务用工保障,深入推进“三级三方服务千企”活动,常态化开展“2+N”招聘会。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16至24周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

牵头领导:叶战伟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6.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以所在统筹地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缴纳基本医保费。

牵头领导:符国风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二、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五)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7.继续加大支持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续贷投放力度,2023年新增小微企业法人首贷户数量高于2022年,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累放金额同比增长20%。推广中期流贷新模式,2023年中小微企业中期流贷余额增长30%。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银保监组、人行临泉支行

8.设立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引导资金,支持新增小微企业贷款25亿元以上。2023年全县政银担业务规模不低于10亿元,平均担保费率低于1%。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金监局)

9.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其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给予激励资金。落实中央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贷款给予等额再贷款支持和2.5个百分点贴息。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行临泉支行

(六)创新金融服务模式

10.鼓励企业深度对接云资源,依托羚羊等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平台+数据+金融”模式创新,赋能民营和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推广“亩均英雄贷”金融服务模式,支持金融机构对亩均效益A类企业给予纯信用贷款,对“亩均英雄白名单”企业给予中长期贷款支持。

牵头领导:叶战伟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11.建立民营制造业、中小微服务企业融资“白名单”,力争“白名单”授信企业数占比达80%,2023年,我县企业在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线上融资30亿元以上。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金监局)

12.2023年4月底前,推动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七)推动企业挂牌上市融资

13.实施加快推动企业上市挂牌专项行动计划,抢抓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和北交所扩容机遇,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在执行省、市相关奖励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对在境内证券交易所(含北交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分阶段奖励1500万元。对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的企业县财政给予200万元奖励,对由“新三板”基础层晋升到创新层的企业,再奖励100万元。对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四板”科创专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县财政给予50万元奖补资金。对未进行股份制改造在“四板”挂牌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挂牌企业实现进层或转板上市的,涉及进档升级的给予两档之间的奖励差额部分补助。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金监局)

配合单位:县经信局

三、提升创新驱动发展效能

(八)支持科技创新重大平台建设

14.对新认定的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一室一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依据绩效情况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稳定运行经费支持。

牵头领导:方元朝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九)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

15.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对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按项目上年国家、省实拨经费的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60万元。聚焦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综合运用“公开竞争”“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方式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县财政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资助。

牵头领导:方元朝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16.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投向科技创新重点领域,科技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增量不低于20%。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银保监组

17.支持建设“双创”载体,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牵头领导:方元朝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18.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的,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十)全面开展创新创业

19.支持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每年审核选择一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我县创办公司或与县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人才团队,县政府以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等方式,分A、B、C三类,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支持,并对符合条件的团队优先推荐申报省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

牵头领导:叶战伟、方元朝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技局

20.统筹整合各类创新创业资金,重点用于多元创业活动、创业路演、创业平台等。推动实施百万大学生兴皖行动、返乡人员创业工程。推动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以上。

牵头领导:叶战伟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四、推进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

(十一)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21.2023年,县财政统筹新增资金支持粮食生产,全年粮食播种面积277.5万亩以上、产量100万吨以上。对符合条件的30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从事粮食生产给予奖补,支持小麦赤霉病等重点病虫害防控。省财政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每亩补贴50元。

牵头领导:蔡淑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十二)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和乡村产业发展

22.支持种业联合攻关、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和适用农机研发推广。改造提升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财政投入补助标准提高到2500元/亩。

牵头领导:蔡淑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3.2023年,县财政至少安排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5亿元,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

牵头领导:蔡淑娜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十三)推动优势产业融合集群发展

24.2023年,县财政按上级要求安排资金充实“1+4”主导产业引导基金,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引育优质(头部)企业、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金监局)

25.加快培育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省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26.在执行省、市相关奖励的基础上,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奖补,对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进入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省民营企业制造业综合百强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补。对当年进入省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或省制造业50名优秀企业家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补。对当年获得安徽省百家优秀民营企业或者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

牵头领导:叶战伟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十四)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27.在执行省、市相关奖励的基础上,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牵头领导:叶战伟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28.积极开展省级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对首次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补。

牵头领导:符国风

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十五)促进建筑业发展

29.在水利、公路、通用机场、铁路、电力、通信等专业市场领域开展“评定分离”试点。支持县内骨干企业与央企、省外大型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抽水蓄能电站、跨江越河桥梁隧道、大型机场航站楼等高精尖项目竞争。优化工程价款结算,政府投资项目施工过程结算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5%。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公管局)、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十六)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30.积极引导我县服务业集聚区申报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国家及省级“两业融合”试点示范类项目、创新型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不超过核定投资10%的补助。对新验收通过的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五、扩容升级“徽动消费”行动

(十七)促进接触性消费加快恢复

31.开展以“品质生活徽动消费”为主题的促消费活动30场以上,在餐饮、住宿、文旅、零售等领域发放消费券,引导商圈、平台和商家配套开展打折、满减等优惠活动。

牵头领导:段保卫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文旅体局

32.积极参与“文化惠民消费季”“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活动。

牵头领导:蔡淑娜

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

33.落实职工疗休养和带薪休假制度,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委托旅行社或具有疗休养资质的文旅企业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的,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

牵头领导:蔡淑娜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34.邀请外地媒体来临泉踩线采风,推出更多适应外地游客需求的旅游产品和线路。

牵头领导:蔡淑娜

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

(十八)打造高品质消费载体

35.支持线上线下商品消费融合发展,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组织开展十佳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

牵头领导:段保卫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36.争创旅游休闲街区、特色美食体验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牵头领导:蔡淑娜

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

37.对省级特色商业街升级改造项目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最高6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品牌便利店、老字号企业新设直营连锁店的,给予最高40万元奖励。

牵头领导:段保卫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38.鼓励电商、邮政快递企业设置跑单奖励,为快递员和外卖骑手购买相应保险。

牵头领导:叶战伟、段保卫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

(十九)促进新能源汽车等大宗消费

39.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40.按照相关政策,对新能源汽车消费等给予补贴。

牵头领导:段保卫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41.鼓励发放信用消费贷款,推广“一次授信、循环使用”模式,支持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服务等消费。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人行临泉支行

(二十)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42.结合我县实际,调整优化限制性政策、土地出让政策,完善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方式,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登记模式,优化二手房交易流程。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六、实施有效投资专项行动

(二十一)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43.县财政继续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重点领域和省十大新兴产业。继续落实县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指挥部运行机制。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44.争取省财政城市更新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城市更新开发片区示范。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45.科学合理引导投资方向,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力争全年新开工重点项目144个,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二十二)建立招大引强“赛马”激励机制

46.综合评价目标完成、贡献大小、质量高低等,每季度通报晾晒“赛马”结果。积极招引世界500强、全国制造业百强、国家级“专精特新”等企业,招引一批50亿元级重大项目,力争实现百亿元级项目零的突破。积极引进培育“四新”经济企业,招引技术创新团队。

牵头领导:叶战伟

责任单位: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47.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发挥境内外商协会、国际化产业基金等作用,加大与境外世界500强、行业龙头、“隐形冠军”等企业对接力度。对引进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外资项目,“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牵头领导:叶战伟、段保卫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二十三)加强土地要素保障

48.对重点项目给予用地计划指标预安排,允许重大项目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改进工业用地供应管理,由出让为主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资规局

49.在县经开区、临庐产业园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

牵头领导:叶战伟、肖廷

责任单位:县经开区、临庐产业园

(二十四)加强用能和环境要素保障

50.落实全县重大项目建设能耗要素保障工作承诺事项,对新上单位增加值能耗优于全省单位GDP能耗控制水平的非“两高”项目、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或在完成季度节能目标进度的前提下,新上单位产品能耗优于行业标杆水平的非“两高”项目,落实用能保障。对符合我县主导产业的产业链上下游直接关联项目,在县域内相互配套并同步实施的,可合并测算单位增加值能耗。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51.协助做好排污总量指标来源兑现,改善全县环境质量后,推动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落地实施。

牵头领导:方元朝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二十五)加大民间投资支持力度

52.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将民间投资等指标纳入投资“赛马”激励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省、市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分级分类联系调度,按规定给予建设用地、资金支持以及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政策便利。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七、推动外贸外经联动发展

(二十六)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53.对企业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线下境外展、境外经贸对接活动,给予展位费最高80%、人员国际机票费最高70%支持。对进出口额6500万美元以上重点企业和省级出口品牌企业自行参加境外展会的,给予展位费最高80%支持,单个企业最高60万元,单个展会最高5万元。对企业开展国际市场资信调查的,给予资信调查费50%支持,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对出口5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实行基本风险统保,对出口1000万美元以内的中小企业“信保贷”融资贷款业务给予最高30%贴息,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

牵头领导:段保卫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二十七)培育壮大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54.对建设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且年仓库货物交易额300万美元以上的自建海外仓,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资金支持;对租赁公共海外仓、年海外销售额达200万美元以上,且海外仓年使用费用超过5万美元的,给予最高3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获批的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对年度评估等次为优秀的给予最高3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的扶持力度。

牵头领导:段保卫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二十八)促进对外投资合作平稳发展

55.支持企业赴境外开展交流合作,鼓励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和参与“两国双园”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实体经济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牵头领导:段保卫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

56.支持企业承揽境外工程,对当年实施的合同额1000万美元以上且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

牵头领导:段保卫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八、优化提升政务服务

(二十九)建立企业诉求直达机制

57.政府制定涉企政策时,原则上应邀请企业家、商协会代表共同参与,民营企业比例不低于70%、中小企业比例不低于50%。县政府负责同志要定期不定期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及时征集意见建议。常态化开展“优环境、促发展”现场集中办公活动。推动政府部门建立“企业服务特派员”制度,为重点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事项办理、项目申报、资金补贴支持等帮办服务。全方位、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营商办)

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

(三十)推动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58.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策“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明确各部门工作目标、职责分工、重点任务等,梳理政策并录入“皖企通”统一发布。原则上所有政策都应做到“免申即享”,确需申报的,要减少申报材料、优化申报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做到“即申即享”;确需组织审核的,原则上应明确时限并及时完成审核兑现。已出台实施细则的,按上述原则优化简化相关申报程序,录入“皖企通”统一发布。

牵头领导:符国风

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有关单位

59.推动各类政策服务平台接入“皖企通”,实现政策“一网尽览”“一网通办”,通过联通项目申报、预警比对和财政兑付系统,实现“一键送达”。

牵头领导:尹建华、符国风

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财政局

60.“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情况,作为下一年度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以上政策举措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各单位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对照上述任务清单,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配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县政府建立健全政策实施评估机制,适时开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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