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专精特新认定网,如有专精特新认定需求,欢迎联系我们在线客服:15915898572

全国咨询热线

15915898572

专精特新ad2
您的位置: 首页 > 奖励政策

荆门市掇刀区"专精特新"奖励政策: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支持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2022-08-02 09:02浏览次数:

荆门市掇刀区"专精特新"奖励政策: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支持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措施

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支持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措施

为全面推进以智能化升级、集群化发展、服务化延伸、绿色化转型、安全化管控为重点的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大力实施“技改提能 制造焕新”升级行动,实现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61号)、《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支持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措施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2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实施技改扩规。以更大力度和更有效举措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对符合产业政策和我区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在三年建设有效期内,生产性设备(包含项目软件,下同)3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报市级审批,按照生产性设备购置额的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400万元,以“机器换人”为主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单个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市、区财政各承担50%。对生产性设备2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由区经信局组织职能部门进行评审,报区政府批准后,按照生产性设备购置额的4%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1.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项目备案证、环评、安评、能评、财务审计报告、设备购置清单、增值税发票、征信报告等。

2.审核拨付程序:区惠企窗口受理并审核报区政府同意后拨付。

二、支持企业通过技改做大做强。对实施技术改造后年营业收入(以税务平台数据为准)首次突破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其中奖励给所在企业领导班子占比不少于50%。奖励资金在省级财政兑付50%、市财政兑付25%的基础上,剩余25%由区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

1.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部门认定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等。

2.审核拨付程序:区经信局受理并送上级部门审核,报区政府同意后拨付。

三、支持技改试点示范。对上一年度获得各类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省级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示范类企业奖励50万元,“科技小巨人”类企业奖励30万元,培育类企业奖励20万元。对获得省级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省级技术创新示范、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等试点示范企业,区级追加奖励20万元。对获得市级“绿色工厂”等试点示范企业,区级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审核拨付程序:属于认定类政策项目,文件下发后由区经信局报区政府同意后拨付。

四、技改企业个人所得税支持。对技改扩规后的工业企业新引进的年薪20万元以上高层次人才,对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5年内每年按90%予以补贴;对现有工业企业原有高层次人才,根据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以税务平台数据为准)每1亿元1个名额确定享受政策人数,给予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80%补贴,累计补贴不超过5年。(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1.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书面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收缴纳凭证等。

2.审核拨付程序:区财政局会同区经信局等部门受理并审核,报区政府同意后拨付。

五、降低企业技改成本。对现有工业企业技改扩规项目,区级审批事项的前置中介服务凡纳入中介服务政府购买目录的,单项费用在10万元(含)以内的,由区财政全额负担;单项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10万元由区财政全额负担,超出部分区财政负担50%。(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1.企业需提供的资料:批复文件、合同、发票、相关部门证明材料等。

2.审核拨付程序: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受理并审核,报区政府同意后拨付。

六、金融产品创新奖励。金融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创新产品项目、试点被省级以上金融主管部门或金融监管部门予以推广,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区投融资服务中心、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1.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书面申请、予以推广的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拨付程序:区投融资服务中心会同区经信局受理并审核,报区政府同意后拨付。

七、支持“零增地”和“搬迁入园”技改。支持“零增地”技改项目先建后验,按需报审。在符合现有规划、产业政策、标准规范、投资强度、厂房结构安全、不改变工业用途的前提下,重大技改项目容积率可提升至2.0以上。对符合城乡规划审批要求、在原用地范围内的“零增地”技改项目,其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市政设施配套费。对进入工业园区、产业集中区实施搬迁扩建的重大技改项目,可比照招商引资相关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招商局)

八、加大技改智力支持力度。每年选聘不少于5名科技人才,对口担任中小微企业“科技副总”,指导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转化。常态化开展系列培训活动,为工业企业免费提供全面、系统、精准的管理创新能力和技术改造提升培训。(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九、加大技改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区级财政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重点技改项目优先予以融资支持;支持技改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拓宽技改企业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投融资服务中心)

本政策措施自2021年7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3年。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办法中涉及到的支持政策与市支持政策中一致的部分报市级审核认定后,区级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各类奖补资金,同一事项奖励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落实。

本政策措施由区经信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Copyright © 2022-2023 潮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备案号:粤ICP备2022013427号网站地图

扫一扫咨询微信客服
15915898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