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十二届市委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十一届区委六次全会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提信心稳预期行动
(一)继续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按国家、本市政策要求,延续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继续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继续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减免“六税两费”。全面落实国家、本市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等)
(二)加强金融纾困服务
鼓励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特点和贷款性质,采取调整还款计划、无还本续贷等措施,提供差异化贷款延期方式,缓解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资金流动性困难。按全市统一部署,实施中小微企业信贷奖励和风险补偿政策,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加大“批次贷”“普惠纾困贷”支持力度,企业按时还本付息后可按规定享受贴息贴费。企业通过区政策性担保机构获得单笔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按一定比例给予保费补贴。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减半按1%收费。(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三)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根据国家、本市安排,落实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社会保险率等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继续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录登记失业三个月以上人员或本市2023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照每人2000元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落实稳岗留工各项举措,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到位。加强企业用工监测,对缺工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并提供针对性服务。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做好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区商务委、区建设管理委、区重大办、区财政局)
(四)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依托平台企业持续推进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逐步扩大职业伤害工作保障覆盖面。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设立职业伤害和劳动能力鉴定专窗,建立职业伤害保障专项负责机制。改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环境,加强“务工人员之家”等公益站点设置。(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区总工会、各街道)
二、扩需求促消费行动
(五)商业消费扩容升级
策划举办“五五购物节”“六六夜生活节”、国庆、跨年等重点主题活动,聚焦五角场市级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发挥五角场—大学路夜间经济集聚区、控江路商业中心等重点商圈引领作用,鼓励商家精心策划、联合开展类型多样、形式新颖的促消费活动,加快形成特色商业亮点,持久激发居民消费热情,推动消费市场提质升级。对具有市场引领性的创新业态、模式及创意活动、对消费市场增长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参与市级购物节等重点活动并有突出贡献的企业予以支持,指导企业申报专项资金,零售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餐饮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对符合市场导向,有助于扩大地区商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市级商业活动,经认定给予活动费用50%,最高50万元补贴。鼓励区内商业企业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的市级以上首店、旗舰店、概念店等,经认定后给予业主或实际运营管理方不超过年租金30%,最高30万元的扶持。积极促进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等大宗消费。鼓励国有企业所属的商业设施和自有品牌带头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发挥引流导入作用。(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国资委、区财政局、相关街道)
(六)促进各类消费融合发展
发挥在线新经济平台企业流量集聚优势,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消费,放大各类促消费主题活动规模效应。聚集高端消费品牌,着力培育新型消费,拓展融合消费,创新消费场景,持续深化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打响杨浦消费品牌。市、区联动发放文旅、体育、餐饮、零售等领域专项消费券,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加快恢复。支持区内文化旅游企业参与市民文化节、乐游上海艺术季、上海旅游投资促进大会等重大节展,鼓励文旅企业推出文化消费惠民活动。引导区内银行机构推出低利率助消费贷款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2023年3月31日前继续按照100%比例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鼓励区内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中国品牌博览会等重点展会。支持数字广告业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七)提升外资外贸发展能级
加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事业总部、外资研发中心引进和支持力度,加强全流程跟踪服务和全方位要素保障,争取一批重大外资项目在杨浦建设投产。积极组织外贸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联合海关、税务等部门,中信保、进出口银行等专业机构,面向外贸企业开展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进出口信贷、外汇套保、跨境人民币和外汇收支便利化等金融支持政策宣讲,依托“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助力外贸企业抢抓市场机遇,扩大交易规模。按规定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压缩正常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加快培育高能级贸易主体,着力发展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等新型国际贸易,鼓励企业建设市级贸易型总部企业,协助企业争取国家、市级外贸领域专项资金支持。为外资外贸企业人员出入境提供最大便利。(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公安分局等)
三、稳增长扩投资行动
(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大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力度,组织全区重大工程推进、重大项目签约大会,推动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民生项目等加快开工建设。滚动实施“四个一批”重大项目,推进美团上海科技中心、中交集团上海总部基地、哔哩哔哩新世代产业园等一批在建项目加快建设,推动轨道交通20号线、上理工北校区改扩建工程等一批项目开工,推动杨浦区文化馆改扩建、四平电影院改扩建、新江湾城F1-D商办等一批项目建成,超前谋划滨江古船博物馆、杨浦滨江南端地下连通道一期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区重大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各项目建设单位)
(九)加快城市更新步伐
制订杨浦区城市更新添亮点行动方案(2023-2025),创新城市开发建设和管理模式,实施“综合区域整体焕新、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公共空间设施优化、历史风貌美丽重塑、产业园区提质增效、商业商务活力再造”六大行动,进一步提升区域功能品质,增进城区发展动能。落实“两旧一村”改造实施意见和支持政策,2023年力争完成7.4万平方米旧住房成套改造任务。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完善供应时序,加快推进杨浦滨江、大创智等重点功能区产业用地、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等地块的出让工作。(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规划资源局、相关街道)
(十)发挥政策工具支持效用
用好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基础设施REITs等政策工具红利,做好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重点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强化“十四五”规划经济社会重大项目资金要素保障。加快已申报项目“上海市第一康复医院综合楼新建工程”的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精简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按要求推广落实标准化审批、并联审批、容缺后补、桩基先行、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等措施,进一步扩大“分期竣工验收”实施范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建设管理委、区商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
四、促发展强主体行动
(十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对接“潮涌浦江—投资上海全球分享季”,策划举办区级系列投资推介活动,聚焦区域重点发展的先导、优势产业,紧盯领军型企业、总部型企业、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企业、成长型企业等优质资源,开展产业链招商、平台招商、以商招商、主题招商、海外招商等活动,吸引更多优秀企业和高能级项目落户杨浦。(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科委等)
(十二)推动重点产业集聚发展
加快发展在线新经济、现代设计、智能制造三大产业集群,推动先导、优势产业和集群企业向重点功能区集聚,巩固杨浦特色产业优势。超前布局新赛道,制订杨浦区数字新赛道三年实施方案,立足科技创新全链条观念,以绿色低碳为数字化转型可持续发展基础,“元宇宙”、智能终端为“软硬双引擎”,全面推动杨浦区数字经济和科技创新的高质量发展。围绕未来智能、未来空间、未来健康领域,超前谋划区域产业发展潜力增长极。积极争取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项目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新赛道领域企业,在核心技术攻关、创新融合发展、高端供给能力等方面获得市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给予区级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等)
(十三)推动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快速发展
发挥杨浦双创氛围浓厚、基础深厚优势,健全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全链条培育服务机制。2023年,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达1300家,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30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28家。建立以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支持入库企业梯度发展。对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市、区联动给予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5%、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不低于30万元,最高50万元资助。对首次成为规模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成长性企业给予支持。扩大科技履约贷覆盖面,加快设立杨浦科技园联合创业投资基金,帮助区内更多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需求。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推动更多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对符合条件的改制上市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改制挂牌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鼓励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建设创新型企业总部。(责任单位:区科委、区商务委、区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十四)推动中小微企业调结构强能力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各项措施,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开展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帮助中小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扩大发展空间。落实“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实施“校企双聘”制度,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到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按规定建立逾期未支付中小微企业账款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向中小企业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鼓励大企业免费开放专利许可,让科技成果更好赋能中小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
(十五)推动在线新经济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严格落实国家、本市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杨浦在线新经济产业活跃的优势,全面实施“长阳秀带”在线新经济生态园专项政策,推动平台企业在规范健康发展中持续壮大。支持平台企业在重点领域开展技术研发突破,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在线新经济平台企业在稳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区内电子商务、团购外卖等平台企业为中小商户减负增能。(责任单位:区科委、区商务委)
五、优环境提服务行动
(十六)升级更优营商环境
全面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新规则和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新要求,更深层次推进改革集成创新、更大力度降低企业综合成本、更高质量保障市场高效运行,开展“宜商规则对标、创新生态优化、企业服务提质、实事项目赋能”四大行动,深化市场准入退出、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报装等10大领域改革,强化创新主体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等10大要素供给,升级一网通办、数字营商平台等10大专项举措,推出首席服务员2.0、信用惠企服务“一件事”等10大实事项目,持续打造具有杨浦特色的营商环境品牌,提升杨浦营商环境核心竞争力。加快各类涉企资金的拨付和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综合使用绩效。继续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大走访,切实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责任单位: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投资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各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区投资促进办、各街道)
(十七)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发展
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和民间投资发展政策举措,支持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享受扶持政策,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根据国家、本市要求,逐步扩大民间资本投资领域,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先进制造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绿色低碳等领域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工商联等)
(十八)加快人才秀带建设
全面实施《新时代杨浦打造“人才秀带”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3310”等各类人才计划和政策,深入打造“院士智汇”系列品牌。不断完善人才住房、教育、医疗、落户等配套服务,大力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为各类人才提供优质居住环境,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力度,支持企业利用存量土地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对区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中小企业人才,入驻区属单位经营的人才公寓,给予一定期限的房租减免,鼓励其他经营方为区域内各类人才租房减免租金。(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财政局等)
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对接市级部门,明确工作措施方案、施工图、时间表,抓紧制定发布配套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政策、项目、活动和举措尽快落地见效,切实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有效扩大各类需求,为稳增长促发展奠定良好开局。
本行动方案涉及的各项措施,与国家、本市出台政策的相同扶持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不同扶持事项可以叠加享受。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本市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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