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工业企业升规入库
1.建立规模工业企业培育资源库,对具有潜力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对新认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并分别一次性奖励科工信局1万元、统计局1万元、属地政府2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退出1个,扣罚属地政府1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金城街道、开发区)
二、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2.设立1000万元的企业研发、技改激励资金。参照市级评定标准,对企业实施的设备投入2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实际投入的10%以内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100万元;实施企业产能倍增计划,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加大扩建、技改力度提升产能,新增产能部分享受原招商引资初始合同中的税收、用工、用地、人才等优惠政策;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10万元;对荣获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
3.对获批省智能工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批省智能车间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获批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
4.对获评为国家级、省级绿色(节能)工厂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
三、引导工业企业科技创新
5.对获批国家级、省级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
6.对获批国家、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新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
7.对获批国家、省重大(重点)的科技项目,每项分别支持资金10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
8.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奖励5万元;连续3次被认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
9.对首次获评省级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雏鹰”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
10.对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
11.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 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
四、实施纳税奖励支持
12.对当年在我县缴纳税收实际入库分别达300--500万元(含300万)、500--1000万元(含500万),1000--3000万元(含1000万元)、3000--5000万元(含3000万)、5000--10000万元(含5000万)、10000万元及以上,且实际纳税比上年度增长10%以上(含10%),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当年新办企业除外),全年无偷、逃、抗、欠税等行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并授予该企业“年度税收贡献奖”荣誉称号。(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五、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域内外市场
13.积极组织供需对接活动,鼓励引导企业通过多种渠道增加订单、提升销量,对有参加展览会、博览会等意愿的企业,由县科工信局、商务局负责统一组织参展。对参展的铝型材企业、大蒜深加工企业、纺织企业、粮食加工及新能源企业,按不超过场地租赁费、布展费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 3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14.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加大对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将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和推广目录。鼓励“杞材杞用”,引导大型企业扩大向中小企业采购规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六、支持工业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5.鼓励企业自主引进带有重大项目、关键技术、带动新兴学科的高层次创新技术人才(团队),对每年引进产业领军人才数量排名前五的企业,每引进1人给予1万元补贴,被认定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团队的,每认定1个给予5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科工信局)
16.对全职引进或柔性引进(与用人单位签订项目协议或劳动合同且在杞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90个工作日)的A类、B类、C类、D类人才,分别给予每年5万元、4万元、3万元、1万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对毕业3年内到杞县企业工作,同时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分别按每月1500元、1000元申领3年生活补贴,在杞购买唯一商品住房的,分别按购房价格的10%(不超10万元)、5%(不超3万元)给予补贴,分三年发放。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根据本人意愿只享受其中一项补贴。(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科工信局、县商务局、县营商办)
17.鼓励企业通过技能竞赛、名师带徒、岗位练兵,全面培养高技能人才。对在杞科研机构或企业工作,新取得首席技师、特级技师、高级技师等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分别一次性奖励10000元、5000元、1000元;中原技能大奖、中原技能大师、中原大工匠和国赛金牌获得者、世赛获奖者,可直接申报相应系列副高级职称;中华技能大奖、世赛金牌奖获得者,可直接申报相应系列正高级职称。(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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