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工业底盘,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5年,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600家,其中鄂城区200家、华容区110家、梁子湖区20家、葛店经开区190家、临空经济区80家。
二、工作措施
坚持内培外引、梯度培育原则,建立健全“招引一批、投产一批、培育一批、裂变一批、盘活一批”工作机制,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倍增。
(一)招引一批。围绕“157”现代产业体系,开展产业招商。鄂城区重点引进低碳冶金、智能装备制造、绿色建材、农副产品加工等企业;华容区重点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绿色船舶、农副产品加工、新型建材、纺织服装等企业;梁子湖区重点引进医疗器械、高端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企业;葛店经开区重点引进光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激光高端装备制造等企业;临空经济区重点引进飞机改装维修及零部件制造(MRO)、基因疫苗生物制药、集成电路、光通信、金刚石工具等企业。到2025年,力争全市新增规模以上光电子信息企业30家、装备制造企业30家、新能源新材料企业10家、生物医药企业20家、农副产品加工企业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招商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以下工作均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具体落实,不再列出)
(二)投产一批。鄂城区加快推进花湖挤出模具智能制造产业园、中科智联星医疗器械及汽车电子产业园、屹润高端医疗装备等园区和项目建设;华容区加快推进智慧水系统研发生产基地、拓尔奇高端电子装备、合众自动化设备及精密电子等项目建设;梁子湖区加快鄂州精密测量创新中心项目建设;葛店经开区加快推进长飞高纯石英基地、博进生物、小铂生物医药、永朝病理诊断仪研发及生产基地等项目建设;临空经济区加快推进度边电子精密制造、英弗曼纳米科技、新科宇航等项目建设,全力实现“签约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进规”。(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三)培育一批。全面开展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摸底筛选,将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中小微企业作为培育对象,建立重点培育企业库。市、区、乡(镇、街)三级动态监测培育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并提供精准服务,支持企业快速成长。对即将或已达到纳统条件的企业,各地实行上门服务、现场辅导,做到应统尽统。(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
(四)裂变一批。巩固提升鄂钢生态圈,裂变形成一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支持三安光电、容百锂电、华工法利莱、人福药业等龙头企业加强产业链横向合作、垂直整合,通过增资扩规、以商招商等方式延伸产业链条,孵化新项目、新企业。巩固“鄂州武昌鱼”品牌优势,支持中新开维、富农食品等企业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开发肉制品、预制菜、航空食品、精品水产、风味食品等。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推动主辅业务剥离细分,促进企业集团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盘活一批。支持有产能扩张需求的企业,对有出售意愿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实施兼并重组。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租赁停产半停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和生产设备。引导停产半停产企业调整产业发展方向,实施技改升级,实现转产经营。支持停产半停产企业以市场换技术、以资产换资金,加强与优质企业合作,提升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法院)
三、支持政策
(一)提升进规奖励标准。对首次进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首次复进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鼓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配套资金,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二)支持企业技改升级。对首次进规工业企业3年内实施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补助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单个企业年度补助增加总额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三)鼓励专精特新发展。落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奖补资金,对期满三年通过复核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奖励。对荣获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补20万元,鼓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配套资金,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四)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加强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保障,优先满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需求,强化重点企业电力调度,积极探索发展分布式储能设施,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用能、用水等指标优先用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组织缺工企业开展专项招聘对接活动,对用工大户开设订单式培训班,在市内职业技术学院开办订单式专业。对企业在职校开设定向培养班予以补助。围绕企业的原材料供应、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开发金融产品,满足企业低成本融资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保障重点培育库企业、新进规企业的融资需求。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税务局,市城控集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倍增工程,协调解决企业进规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责任单位: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各区(含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下同)要加强调研摸底,细化工作措施,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加强企业帮扶。各区要加强对存在退规风险的工业企业监测力度,及时掌握企业动态。结合“双千”等帮扶活动,及时解决企业实际难题。(责任单位:市“双千”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各区年度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纳入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对已出台的涉及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的政策文件,如有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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